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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情案件處理程序 

 親愛的女士、先生您好:

想了解您至坪林區衛生所接受服務時,所受到的服務品質是否覺得滿意?

希望您不吝提供批評與建議,以作為改進之參考,請您撥冗填寫幾個問題,

請填妥『親民服務意見調查表』並投入本所意見箱,您寶貴的意見,

我們十分的重視,此問卷只作整體分析之用,絕不洩露個人資料,我們由衷

感謝您!

※若您有須要『親民服務意見調查表』,請至「表單下載區」下載。

當您 有寶貴意見或建言,希望能寫tpc268@ntpc.gov.tw坪林區衛生所

給我們,我們會儘速回覆,謝謝您。

※陳情案件處理程序:

一般書面申訴案件,均由收文收件登錄列管,並依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交承辦

人員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完成,且由政風承辦人員列管追蹤。

民眾口頭申訴時,由承辦人員負責接待,了解實情,委婉說明,並將申訴人

之姓名、事由、住址及電話號碼紀錄於受理民眾口頭電話陳述案件紀錄表內

陳核,如民眾對承辦辦人不滿時,即由主任接待說明,若因案情複雜處理費

時,應將處理情形另以文書方式回覆申訴人。

關於民眾申訴抱怨案件,有保密之必要,應依公務機密維護案件作業相關規

定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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