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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『行政相驗暨開立死亡證明書』服務流程 

發布日期:2024/04/14

◈應備證件

  1. 死亡者身分證正本
  2.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
  3. 醫院的【診斷證明書】

◈申請方式 

  1. 臨櫃填寫『衛生所行政相驗申請書』
  2. 請家屬與主任約定時間接送前往個案家進行“行政相驗”

◈辦理手續

    行政相驗後,申請人辦理掛號手續,主任開立【死亡證明書】,依據家屬所需份數複印之,
    並蓋上官印。

◈辦理手續

    依據新北市坪林區衛生所之掛號費及證明書等收費標準。

※ 例假日或春節期間,請直接洽新北市指定支援行政相驗業務之醫療機構
 

診所名稱  醫師姓名  地址   電話  服務時段
 宏鴻診所  林華富  新北市三重區長生街67號  02-29760897

02-29784325

 星期一至星期日

08:00-22:00

夜間需事先預約

 十全外婦產

科診所

 簡繁勝  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413號  02-29434687
0912-027-665

0912-205-335

 星期一至星期日

08:00-22:00

夜間需事先預約

 

 申辦『行政相驗暨開立死亡證明書』服務流程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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